宁波推出医保新政!放宽参保条件
宁波推出医保新政!放宽参保条件
宁波推出医保新政!放宽参保条件
《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(yīliáobǎoxiǎn)参保
长效机制推进(tuījìn)“全民医保”
城市建设(jiànshè)的实施办法》
宁波市已全面实施(quánmiànshíshī)持居住证参保
同时全面落实按就业(jiùyè)地参保
进一步(jìnyíbù)放宽非本市户籍
学龄前儿童和灵活就业人员(rényuán)参保条件
▲医院门诊的自助(zìzhù)服务区。
非本市户籍学龄前儿童(értóng)
为了方便常年(chángnián)生活在宁波但户籍(hùjí)不在宁波的人群,我市开始全面实施持居住证参保。
非本市(běnshì)户籍人员可持本市有效(yǒuxiào)居住证、港澳台(gǎngàotái)居民居住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(以下简称居民医保)。其中,非本市户籍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(yīfāng)本市有效居住证参加居民医保;其他非本市户籍学龄前儿童也(yě)可由父母一方持本市有效居住证和户口本参加居民医保。此外,鼓励中小学生、大学生在(zài)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。
市医保(yībǎo)局有关负责人介绍,新(xīn)生儿在出生后90天内(tiānnèi)由(yóu)监护人按规定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(shǒuxù)且未跨年度(niándù)的,其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当年度末(mò);出生后90天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且跨医保年度的,足额缴纳前后两个年度的居民医保费后,其待遇享受期自出生之日起享受至新年度末;出生后超过90天再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的,待遇享受规则按居民医保年中参保待遇享受政策执行,不再追溯报销。
据了解,对比之前的(de)参保政策(zhèngcè),此次公布的医保新政策使得非本市户籍新生儿和婴幼儿参保条件(tiáojiàn)都有所放宽,还进一步明确了“新生儿”为出生90天内的婴儿。
如此前我市有(yǒu)关非本市户籍新生儿的参保政策(zhèngcè),要求“父母一方已参加本市基本医保且待遇正常”,现(xiàn)条件放宽到“新生儿父母一方有本市有效居住证(jūzhùzhèng)”。此外,其他非本市户籍婴幼儿此前参保政策为“非本市户籍婴幼儿持本市有效居住证办理”,现优化为“父母一方持本市有效居住证和(hé)户口本参加居民医保”。
非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(rényuán)
从今年5月9日起,我市全面落实按就业地参保,依法推进职工(zhígōng)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(以下(yǐxià)简称职工医保)。非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(含持(hánchí)港澳台居民居住证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人员)在本市就业登记后,可(kě)参加本市职工医保。
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,我市将全面实施国家和浙江省关于(guānyú)连续参保的激励政策和中断(zhōngduàn)参保的约束机制。
自2025年起,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(mǎn)4年的参保人员,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,大病支付(zhīfù)限额提高(tígāo)5000元。当年统筹基金零报销的,次年大病保险支付限额提高5000元。两项(liǎngxiàng)激励累计提高总额度不超过大病保险封顶线的20%。参保人员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,累计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(qīnglíng)。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,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。激励待遇在次年1月(yuè)1日调整。
自2025年起,除新生儿、医疗救助对象等特殊群体外,未在集中参保(cānbǎo)期参保缴费的居民,将会有3个月的固定(gùdìng)待遇(dàiyù)等待期,对于中断参保的,每多断保一年,还要增加1个月的变动待遇等待期。
综合:宁波市医疗(yīliáo)保障局、甬派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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